2007年5月2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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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虚假裁定书 渎职法官受审判
周文馨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和法警共七人,涉嫌滥用职权帮助一些车主偷逃养路费,严重影响了交通征稽部门工作秩序,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被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2日,该案在玉门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审,两名涉案法官接受审判。
  当日受审的分别是肃州区人民法院原法官万召贤、肃州区人民法院总寨人民法庭原庭长殷锋。
  据了解,53岁的万召贤案发前曾因营私舞弊而被法院作出三次纪律处分。
  5月22日上午,被告人万召贤受审。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应一些车辆经营者要求,万召贤先后五次使用盖有肃州区人民法院印章的空白裁定书,根据车主提供的车牌号码、报停时间等信息,虚列扣押事由和案号,编造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姓名,擅自制作民事裁定书,从而使车主拿着裁定书到交通征稽部门申请办理车辆停运或退运手续,达到免缴养路费的目的。在枉法裁判时,万召贤不仅接受车主的吃请,而且还接受了一名车主奉送的1000元“好处费”。
  当日下午3时,被告人殷锋受审。公诉机关查明,2004年底至2006年3月期间,殷锋利用担任法庭庭长的便利条件,应车主请求,先后五次亲自或指使法庭工作人员编造事实、制作虚假民事裁定书,帮助车主在交通征稽部门办理车辆报停手续,达到免缴养路费的目的,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同聘的律师认为两当事人行为只是违反了法院的审判纪律,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因而为他们进行了无罪辩护。
  公诉机关则认为两名被告人身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编造案件事实,制作虚假的民事裁定书,非法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是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该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